北京四中校友促进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于2004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第一次理事会。出席会议的理事21人,4人因公因病请假。部分荣誉理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刘铁岭做的工作报告,秘书长赵绩敏做的财务报告,监事长姜云做的审计情况报告。审计认为:“捐赠收入及使用符合章程的有关规定,各项费用的支出符合章程及财务制度规定。”理事会认为第三届基金会理事会五年来坚持“基金会”的宗旨,与校友会紧密配合,在四中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各位理事和广大校友热情赞助下,“基金会”工作取得了新的较大进展。
理事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原则通过了修订的《北京四中校友促进教育基金会章程》。根据新章程,推选了基金会名誉理事长;选举了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决定了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人选,决定了常务理事会的人选。
刘长铭校长、张云裳书记、安民名誉理事长出席会议。刘长铭校长对基金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希望。安民同志对基金会今后工作提出了建议。
理事会研究了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建议,认为第四届理事会要以迎接、庆祝四中建校100周年为契机开展工作,与校友会紧密配合,更广泛地发动校友,努力筹措资金,支持母校搞好百年校庆。理事会责成常务理事会,对在理事会上大家提的建议,对章程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改进财务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认真研究改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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