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醋和蒜 关于活着 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时间 我爱我“家” 英雄
怪病 祭奠 日记写了很多 随笔 无题  
  2006(6)班文存  
 

醋和蒜

  醋是很酸很酸的醋。滴一滴没味儿,放多了又只剩酸味了。因此不被人喜欢,放在了角落中。醋感到非常的寂寞。

  蒜是很辣很辣的蒜。炖肉时或许会扔上一瓣调味,但并不是不可或缺。所以不被人重用,丢在了角落里。蒜感到十分的难过。

  有一天寂寞的醋遇到了难过的蒜,两个人攀谈起来。寂寞的醋似乎找到了知己,口若悬河,诉说因为只有很酸的味道给自己带来的寂寞。难过的蒜恰似遇到了故知,诉尽平生不得志,把自己太辣而不被人喜欢讲得淋漓尽致。

  醋和蒜一见如故,决定合住。蒜高高跳起,跃进醋坛中,深深沉浸在醋的世界里。醋接纳了蒜,紧紧地把蒜搂在自己的怀抱中。

  几天后,人发现角落里的醋变得有些辣了,加着原来的酸,就饺子很好吃;蒜变得碧绿了,很好看,而且不像原来那样辣人了。人很吃惊,为什么醋和蒜可以如此完美的结合呢?

  醋和蒜心里很清楚。正是彼此的交流,彼此的信赖,彼此的融入,使得蒜给醋的生活添了些味道,醋给蒜的世界带来一片颜色。

(陈天逸)


怪病

  妈妈说我自从拿到四中的录取通知书就开始不正常,在家人的强烈要求之下,我来到医院进行了一次检查。

  医生问道:“拿到四中的录取通知书时,你是否认为你的同学都在注意你、羡慕你?”“当然,这还用说吗?”“当你告诉别人你考上四中时,你是否感到你非常棒,并崇拜自己?”“Of Course!”我回答道。大夫问了一串诸如此类的问题之后,得出了以下结论:

  病名:范氏综合症

  病因及表现:因为在学习上取得了一点点成绩而盲目乐观,造成浮躁,轻者表现为狂妄骄傲,不思进取;重者则会像当年范进中举时一般,喜极而疯。

  妈妈看到了医生的检查结果后很是着急,而我却不以为然。我整天无比高兴,无比得意。逢人就说:“知道吗,我考上四中了!”就这句话,我的亲戚们每个人至少听了10遍。我还觉得不够,我发给他们每个人一张小卡片,上面写着:“您最具天赋的、最天才的、最……的亲戚陈天逸考上四中了。”我甚至萌生了这样的想法:在脸上黥上“陈天逸@四中”这几个字。好在后来学校发了印有“北京四中”的衣服,我便舍弃了往脸上黥字的念头。代替它的,是我把那件衣服一天24小时穿在了身上。我走在大街上穿着它,回家睡觉时也要穿着它,我甚至希望能穿着它进游泳池。当我走在大街上时,我总是挺着胸、抬着头,双手指着胸前“北京四中”四个字,当人们用羡慕与崇敬的目光看着我时,我骄傲极了。

  第一天上学的早晨,当我骄傲地、趾高气昂地穿着印有“北京四中”的衣服坐在地铁中时,我突然有了一种冲动,于是我猛地蹦立起来,站在车箱的中央,开始高声朗诵:“哈——哈——哈!我上四中了!你们可知道,我有多伟大!哈——哈——哈!我上四中了!你们这些人,都很羡慕吧!哈——哈——哈!我上四中了!……”当时,我赢得了车箱中所有人的目光,我简直高兴得有昏过去了。

  到了学校后,第一件事就是入学考试。我再一次要昏过去了,因为我看到了我寥寥无几的分数。再走在大街上时,人们看我的目光中没有了羡慕与崇敬。原来以前感到的别人对我的羡慕都是幻觉呀!

  回家后,妈妈又带我去医院进行了复查,医生说我的病已经基本痊愈了,但究竟情况如何,还要看将来。


关于活着
(赵明慧)

  我曾经是不怕死的,当然,在我用“曾经”这个词时,也大半预示着现在怕了。

  再没有往日的勇气,可以随随便便说:“死就死吧,有什么了不起的。”这样一想,就觉得自己怯懦了,畏缩了,似乎总有一种东西是你所惧怕的,到时候,只要它一站出来,你就得双膝跪倒,匍匐在它的脚下,请求他的饶恕,以换得更长久的活着。然后昏昏沉沉地把好似偷来的日子过完。从恶梦的轮回中惊醒,再跪下,请求。你仍不想死,为此你甚至宁愿把更恶的梦再做十遍,并乞求更深的痛苦,痛苦,接连着的痛苦······

  干嘛不就死了呢?活着还有什么劲!你扪心自问,睁开被痛苦灼伤的双眼,那里充满了对死的恐惧,对生的依恋,穿越更深的空洞和迷茫,渴望的火焰闪着苍白的光,它照不亮无边的黑暗,但它久久支撑着一个信念:活着,为了更美的明天。

  说白了,就是一条命,人一辈子唯一的,最牢靠的,也是决不能失去的资本。你得花一辈子的时间来保住这资本,比如买幢房子,把它稳稳的看起来,用金子盖个屋顶,以保证百毒不侵。布、棉、丝、绸地裹起来,一层一层的防护面罩都戴上,精心地、周密地考虑将在下一分钟可能出现的种种危险。然而还极有可能,时空跳出了你假想的一千种可能,上演了你不及预测的第一千零一幕。当然,这还只是说你有足够多的资本和时间来完成这一切。假如你没有,假如你前世做了大恶,老天罚你做一辈子农民,假如你总是食不裹腹,衣不蔽体,并还要时时关注着别人是否正处于衣不蔽体,食不裹腹的窘况下。当然,那也不意味着你一无所有。你还有命,你得赤条条的拿着它当作资本来闯天下。所以抬钢筋、搅石灰、盖房子的是穷人,拿绳子栓着吊在半空擦玻璃的是穷人,万一不慎跌下来摔死,几千块钱就可以告慰他的亡魂。没日没夜拿命当油灯点的只有穷人,总之,穷人的命贱。或许从他出生那一刻起,这条命就明码标价摆上了世界的柜台,“一毛三分五”,然而你能说这一毛三分五之于穷人和一亿三千万五之于富人,究竟哪个更重吗?你能衡量一个女生磕破了手指和一个民工摔断了腿引起的惊骇和恐慌哪个更大吗?一个边远山区的孩子饿着肚子干活儿和你在这繁华社会的孤独所带来的痛苦,究竟哪个更深重些呢?

  既然活得这么卑微,这么屈辱,那干嘛还要活着呢?倒不如死了。然而在无边的黑暗中,你将发现每个人都在寻找生的出路,到处是挣扎和嘶嚎。为什么?为什么?他们不断地发问,却不知为什么而问,或许那是为了为什么活着,为了活着又是为了什么的永久追寻,

  上天怜悯苍生,终会给他们一个答案:活着,为了更美的明天。譬如穷人的美好是吃饱肚子,而吃饱了肚子的人把生活充实作为自己的美好,寂寞的人总盼望有一天遇到一个同样寂寞的旅人,而终日劳碌的人或许曾许下一晚美丽而酣然的梦······

  美好永远是奢求,然而固执的人类不愿放弃这奢求的权利,于是宁愿忍受种种折磨,在苦痛中想象彩虹的斑斓。无需你施舍过多的同情,因为你们在追梦的路上已经相距很远。

  飞鸟会怜悯小小的爬虫,而爬虫也常常暗笑飞鸟的劳碌奔波,这是他们的世界的距离,是天与地的距离,唯一的办法是把天地合二为一,然而又何必强求,难道爬虫会飞了就一定高兴,飞鸟无需奔波就一定快乐吗?我总觉得,我们像是哪儿错了,可是又像是哪儿都没错,或许唯一重要的问题是:我们活着,而且还得继续活着······



祭 奠
(赵明慧)

  记不清我是什么时候知道了“死”的意思,但我想在我真正了解它之前,一定有很多人曾用死解释过它。在我的印象里第一个死去的人是姥姥的妈妈,我们称老姥姥。她曾经在某一个阳光灿烂的中午于姥姥家的院子中央的摇椅上摸过我的头,那时她笑笑的。我更加清楚和肯定那样的一种笑,是在姥姥的皱纹纵横的脸上,我极其肯定她就是那样对我笑的。但她没有对我说话,在那个暖和的中午。后来,极长久的一段时间没有看到过她,再后来,她好像就死了。更后来,关于她的事,我就不记得了。

  姥爷死的时候,老姥姥已经成为模糊的记忆了。关于姥爷的相貌,我始终记得的只是一张遗像,白的近乎于惨白的脸。瞪大的双眼射出阴森的光,瘦长的脸上显示着严肃的表情。后来,我终于相信,并且确信,姥爷确是如遗像上所画的一般。他生前一直是坐在那张黑皮沙发上,不怎么说话,保持着让所有人深感恐惧的威严。那沙发现在还在,只是露出大团的棉花在外面。每次去姥姥家,看到它,就想起姥爷,觉得那黑皮面阴森森的如姥爷惨白的脸。姥爷死的那天,有很多人在进进出出,神色慌张。我就站在门口,拿着别人给的麻花,似乎所有的人在不断地进门、出门时都没有注意到我。没有哭声,甚至是没有任何声响,像无声的黑白片在高度浓缩的空气中放映着。我站在门外吃麻花,姥爷在门里就死了。

  我在农村最末一次关于死的记忆,是在春节的前一天。有人突然慌张地来找奶奶,说着些:“死的真不是时候,得赶紧收拾了,过完年再说”之类的话。我被奶奶拉着手和其他许多吵吵嚷嚷的人一起向坡上的一家奔去。然后,有很多人进了里屋,扶着躺在席子上的一个人,给他换上雪白的衣服,白得耀眼。后来屋子各处都是这样的白了,那个死去的人终于干干净净的走了。

  我似乎从未看到过出殡,就是抬着棺材,浩浩荡荡一大队披麻戴孝,哭得死去活来得人。举着花圈和纸扎的马,纸扎的花轿子,向天空撒着银灰色的圆形纸片,哀乐奏得震天响。但这只是处于片断性的想象,因为我曾在某个坟头上看到过烧得只剩下一半儿,被风吹着的白马,也看到过因为风雨而只剩了骨架的花圈,听到过遥远的哀乐。

  再后来的许多年,我来了北京,因为这里没有亲戚,也就不大在乎谁死谁生的问题。北京似乎每天都在死人,我穿梭于茫茫的人海,不知道谁是下一个要死的人。唯一有印象的,是邓小平死的时候,那时我还上小学,记得全校师生站在操场上,气氛庄严、肃穆。台上的主持人大声宣布:“默哀三分钟”于是我们都低下头,有人忍不住笑,我却突然想哭,突然觉得邓小平,这么伟大的人物,就那么死了,就那么再也没有了。突然就想起了乡下村妇们啧声说的一句话“昨儿还说话来着,没怎么就没了”顿觉多了几分悲凉,眼泪就掉下来了。

  然后是赵丽蓉死了,我坐在电视机前看访谈节目,屏幕上出现了她的墓碑,前面摆满了鲜花,其间插着一张孩子写的卡片:赵奶奶,我来看您了,我们想您。看完这句话,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我又想起了乡下的坟堆,孩子们从上面跑过,绕过压着纸钱的石头。春节里早起第一件事,是端一碗饺子放到坟头上供着,重新压上纸钱。纸钱在风中唱着歌,只有坟头上一碗孤零零的饺子,听得出些许悲凉。活着的人在欢度春节了,鞭炮声处处响起。

  不知道天国的人是否听得到,他们闻到饺子香了吗?活着的人会继续活着,直到死去,只愿死了的人灵魂安息。


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董明)

  偶然之间看到这样一则漫画:一老鼠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大摇大摆地走着,接上的行人在大声齐呼:“打!打!打!”而没有一人真正付诸行动,将鼠打死。其题目便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由此,我不禁想到一首唐诗“官仓老鼠大如斗,见人开仓亦不走,健儿无粮百姓饥,谁谴朝朝入君口!”我想,漫画中的大老鼠便正是那“官仓鼠”吧!

  却说今日的官仓鼠,一个个体肥胜于肥猪,房大胜于皇宫,出门便坐奔驰,远行就住五星,而在其存款单上赫然印着一个五岁小孩也认得的“脏”!若问其缘何如此之嚣张,且听一句话:“官场便是一个大染缸。”正是在这个染缸中,“鼠疫”在不断地肆虐着,“鼠鼠相应,鼠鼠相互”。

  且看众人,虽心中不满,却畏于猫鼠权力之大而不敢言,偶有狗勇拿耗子,却被戴上了多管闲事的骂名。以后,便少有人再敢拿鼠,值得喊打以表愤怒。

  呜呼,何日将真无鼠!


日记写了很多

日记写了很多
还记得我曾这么说
我希望长大以后不犯错
我希望一家几口好好过
我希望爱我的人不寂寞
我希望我爱的人喜欢我
每个人都会说
没有人懂得做
这要求是不是太过火
我希望每个人快乐生活
我希望每个人享受工作
我希望我的希望不算多


时间
(王悦悦)

  时间从来都是看不见又摸不着的。但往往就在诸多事物的变与不变之中,都留有时间的痕迹。

  我每天清早骑车上学,6:00出门。一路上不紧不慢地骑,不用总看手表却能在心里估出大概的时间。骑过第三条街应该恰好赶上路边的粥铺开门卖早点;穿过左家庄斜马路会看到卖报纸的小伙子一边伸懒腰一边从报亭里走出来;经过幸福三村的公共汽车站时总会有一辆写着“北京同仁中学”的校车大巴别我一下;而骑到什刹海时常会遇见一个迎面跑步晨练的披头散发的女子。哪个路口的红灯时间较长哪个方向的自行车会一下子变多,因为骑的久了也就都摸出了规律。路上的景致尽管对我来说再熟悉不过,我还是时常边骑边左顾右盼:与我最喜欢的广告牌打招呼;观察那个古怪的蓝衣溜鸟老头;看看今天的腊肠和沙皮有没有打架;冲四层人家窗户后面的大白猫点点头。

  有一天骑车经过段琪瑞执政故居时,在正门左边立着的一块不大不小的青色石碑还是吓了我一跳:“X·XX惨案发生地X年X月X日”。很难想象,仅仅是在几十年前,就在我每天骑车经过的这片土地上,几个年青人中弹倒在了地上,从他们身体里流出的殷红的液体就这样渗入了这层层黄土,与大地溶为一体。在我身边飞扬的尘土中,是不是还蕴藏着他们的气息?

  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悠久地让人觉得可怕。谁知道就在我此时此刻双脚所在的土地上到底发生过什么?也许是无数剑下冤魂,也许是一段风流韵事,也许是一次血腥的屠城,也许就是这么平凡又安稳地走过了这几千年。掘开这一层层深褐色的泥土,或者仍会有白骨磷磷,但更久运的先人们却早已化作大地的一部分。

  我不敢再多想,唯有脚下用力蹬车前行。


随 笔
(逄博)

  其实这篇随笔本是可以有题目的,就叫“父亲”,但是后来想想我写的东西大都配不上个题目,再者又不是写父亲的一生,因此做罢。

  忽地想写他,是因为那天晚上三口人出去吃饭,我们三个人吃饭的时候座位很有意思,四把椅子两两相对,他和妈妈坐在一起,我和脱下的外衣坐在一起,而我和他总是对着的,忽地发现,他老了。

  其实他也不老,六三年生人,二十四岁结婚,然后有我,我跟他只差两轮,今年我十七,而他四十一。四十一岁的他在我的同龄人的父母中,算是很年轻的了,而说他老了的原因,也许是感觉,因为好像好久没有注意过他了。

  小时候我对他印象并不好,因为他对我很严格,应该说是严厉。小孩子嘛,身上不免有许多毛病,每次我表现不好,他总要沉下脸批评我一顿。有时候错误犯大了,不免要受些皮肉之苦。记得上一年级的时候我一个人在楼下踢足球,把人家汽车的反光镜打掉了,当时我都蒙了,抱着球就跑回家了,到家也没跟妈妈说。结果让人家找上门来,正赶上他下班回家,先带着人家把镜子陪了,然后开始教育我。教育我并非因为踢碎反光镜,而是不敢承认,没有坦白。这类似的事情还有几件。而小时候的我,大度的出奇,也不记得他打我的事,过两天我们的关系就恢复正常。他的严格还体现在学习上。妈妈在我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把我调到景山,而一年级就是在楼下的一个小学校念的。小学的教育水平本就低,更何况是楼下的小学校。所以我每天下午到家,他就要用景山的课本教我,语文数学,给我出卷子,默写。那时候每天下学他会开车来接我,红色的小三菱,那辆车早就报废了,可是车号我还记得。路很近,其实根本不用接,走着也就四五分钟,他却来接,大概是怕有骗小孩儿的吧。他单位近,所以有时我中午就回家吃,他给我做。还有他教我练字,他的大手有力地攥着我的小手,写字帖。那是他不让我用自动铅笔,因为那种笔的铅软,练不出字。他只让我用中华牌的铅笔,3H、HB的都有,他每天睡觉前用竖刀给我削,削的很尖很漂亮,笔杆的后边还削下一个小片,写上我的姓氏。这削笔的功夫我至今不会。诸如此类的故事还很多,记得后来到景山上学道儿远他骑车送我(那时候汽车是他单位的),一骑就是半个小时。送我练琴也是,到景山公园,沙滩那儿,也是要骑好久,我在后头规规矩矩地坐着,抱着琴。后来他一直辅导我学习,直到小学毕业,他教的方法有些我现在还在用,后来他不帮我弄了,却也一直督促我,只是,他已不再掌握我学习的内容,换句话说,帮不了我了。

  他长的并不帅,但是我跟他长的却出奇的像,绝对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这一点,是我后来见到他小时的照片才看出来的。我要是能看看他二十多岁的照片,就能对自己有个把握了。我小的时候家里的条件远不如现在,可是他总是很精神,衣服也干净。他是个很爱干净的人,也很勤快,这点我随他。说他勤快,不只是因为心里愿意,眼里有活儿的,更因为他动手能力很强。电工出身的他似乎对所有工种是一通百通,一般的木匠活没问题,几次搬家新家的布局设计,电路,水路等等他一个人来做,做出的活儿没有不令人满意的。这点我远不及他,我估计我学不到他那么多技术,尽管我乐意学,他也乐意教。

  还有一点,就是我觉得他很聪明,这点我随他。这种聪明不是说会多做几道难题,而是说生活中的智慧。为人处世的睿智,不傻,能让大家都满意。也许他还称不上智者,但也概算个聪明人吧。而且聪明的合适,不过头。

  不知不觉已经写好多了,可是感觉受文笔所限。有些地方表达得不够清楚。其实要写清楚一个人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既然是随笔,我也就写的散些,但字里行间流露的自豪和爱是无法掩盖的。

  生活的车轮一天天向前滚,说白了,日子一天天过,生活总是平淡的,而平淡中总是蕴含深情,就像我和他一样,我想,他肯定知道我深爱他,这就够了吧?


我爱我“家”
(李雪)

  记得开学初填写学籍卡的时候,我还顺手在区县栏写下了“海淀区”,半秒钟后马上意识到了错误!哎,难怪,从生下来就没离开过海淀,如今“千里迢迢”来到西城求学,感觉有点不对劲。总有那么一点点“背井离乡”的感觉。

  初到四中,来到一个全新的环境,我心里有点胆怯,有点忐忑,我不知道我的新朋友们是怎样,我的新老师是如何。(尽管我知道他们都很优秀)更加让我感到不安的,是我要住校了。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离开家,以前出去军训个三五天都会抹眼泪,真不知住宿生活要怎么熬!但是,我决定试一试,尽我最大的努力去适应这个新环境。

  这几周来,我每天的生活都很充实,我在四中找到了一种“家”的感觉!这是多棒的一件事啊!在高一(6)班,我第一次强烈地意识到了“集体”一词的重要性。高老师说:“要想让这个集体好,需要每个人都努力;要想让这个集体不好,一个人就够了!”我回家跟妈妈说,她说超经典!每天在这个集体学习生活,怎么会感到不“幸福”呢!所以,今后我一定要更加关心爱护这个集体,就像爱我的家一样!

  再谈谈住宿生活吧!四中的校规很严,其中“宿规”就是很好的体现。不许这个,不许那个,刚开始听起来很恐怖,真的很恐怖!但几天过去了,我们都基本上适应了。我更是每天6:20准时睁眼,晚上10:20一倒就着!我们宿舍算起来有八个人:阿娇、捏捏、东琪、叶莎、沆沆、吉吉、莹莹还有me!我们相处得十分融洽。(尽管我们来自不同的班!)每天早上,打铃后起来去叫醒还在赖床的;吃早饭前八个人会忙乎一阵帮助值日生做值日;想家了就在一起互相安慰;谗了就共享零食;中秋节那晚尽管不能跟父母团聚,但我们全部9:30回到宿舍,开了一个小型Party,把班里发的月饼一扫而光;考试前我们会聚在一起讨论问题;每个人跟家里通电话都长话短说,因为还有别人要接着使用……太多太多了,第一次的住宿生活,让我感觉很美好。还记得有一天晚上,我第一次上晚自习到10点,回到宿舍之后手忙脚乱的整理自己的东西(因为10:25就熄灯了)正在此时,东琪和叶莎(她们比我早回来)告诉我们,因为怕我们回来时间不够,所以早早替全宿舍的人都打好了热水……我当时鼻子一酸,连声道谢。我被同宿舍人之间真挚的友情打动了,我切实的感受到这种友情是无法用笔墨形容得出来的!

  难道,这还不是家么?这几周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感受着“家庭”的温暖。在四中这个大家庭里,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本人词汇量贫乏,实在无法将我得到的爱和我付出的爱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可我的的确确对这个“家”怀有一片深情啊!正如这个“家”爱我一样,我也爱这个“家”!

  高一(6)班
李雪婧
2003年9月25日



无 题
(高歌)

  失去在我的成长中,就好像一条小蛇一次又一次的蜕去它的旧衣裳。旧衣也许仍如霓裳羽衣般美丽,新衣也许像待洗的胶片一样还没显出光彩,但一切都不可避免,向轮子一样滚滚而来。

  我这个小孩很奇怪,对于小时候的很多细节记得总是格外清晰。比如我记得陪妈妈在新街口商场买金链子时的柜台式朝南摆的,从东面的落地大窗外弥漫进一室朦胧而暖和的阳光,很有冬天午后慵懒的感觉;有一年我们坐三轮车回“前门家家”看郑奶奶,路上买了樱桃味的脆皮甜筒和装载“恐龙蛋”里的糖果,樱桃脆皮很诱人,我把那枚蛋一直收藏到六年级;上幼儿园一天中午睡不着,把脚搭在木头床边上使劲盯着自己红色的长袜子…关键是这些记忆的片段无一不传达给我各种各样关于童年的奇异的感觉,好像七彩的奶昔一样,混合在一起,成为童年的遗迹。如今新街口商场已经变得乱糟糟如大杂市,“前门家家”已经拆迁,我的幼儿园也不在了。童年的一切实地场景已荡然无存,留下的只有感觉。

  去年五一和小学同学在紫竹院聚了一聚。我们嬉笑,划船,文在哪个学校,记电话号码。有人变得亭亭玉立或越发帅气,有人样子没变但言谈中已神采全失。总之,只看看外表或聊上几句,就知道都已不是小时候的情形。离开了西中街小学,过了那六年的光阴,纵然人还是那些人,感觉的味道却不对了。

  看来万事难两全,感觉还在却无处许你追忆这感觉,人地都在但我们却无从抒发。可即使是有这等美事,心物两全,却仍不免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把它失去。就说高中以来,我已搬家两次,每搬一次,离我住了10年的老家就更远了。我从小生长的这座城市实在太大了,以至于有一词我去海淀书城,不管人还是地,都令我感到巨大的陌生,竟如在异乡!现在住在这里,望着窗外,不是我看惯了的苏联大使馆中一片像广角镜头一样广阔的绿色树木;走出家门,碰到的邻居不像我家原来的老邻居一样可以打招呼;门口报摊上,临街副食店里也买不到我买惯了的报纸和瓷瓶酸奶;从学校回家也再不用骑车从小街桥下过,一边哼着王菲的老歌……而我心里仍存有它们的一片天空,它们也仍旧好好的摆在那儿,我却不可能再去。

  “我在草间发现了一颗晚熟的硕大草莓,我把它含在嘴里,仿佛感到了六月的芬芳,然而现在已是九月,这是无论如何不能否认的!就好像我们已不再有妙龄十八时的一切。时光流逝,彻底再造了我们的容颜和心性,而心中理性的大厦业已落成……”

  所得必有所失,整好新衣,上路吧。


英 雄
(柳苏瀛)

记得儿时有一个梦
希望自己成为英雄
可英雄究竟是什么
也许自己并不太懂

只觉得英雄像太阳
给世界无限光明
因而得了人们的敬重
英雄像海洋
任其波浪有多冲动
他宽广的胸怀都能包容
英雄又像风
起时万云汹涌
一呼百应

时光飞梭
经历了无数梦破
体会了无数梦醒

 

 

 

 

<返回文首
<返回文首
<返回文首
<返回文首
<返回文首
<返回文首
<返回文首
<返回文首
<返回文首
<返回文首
<返回文首
<返回文首
<返回文首
<返回文首
<返回文首
<返回文首
<返回文首
<返回文首